施工前危害告知
  1. 劳工进入工地应戴安全帽。
  2. 非本工程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现场,如须进入者得经工务所主管同意。
  3. 材料进场后不得任意携出工地,未经工务所同意许可携出者,以窃盗论。
  4. 非相关工作人员,请勿开动电器开关或机器设备,以防止意外发生。
  5. 严禁随意丢弃烟蒂、垃圾、或槟榔渣,并应注意公共卫生。
  6. 工作场所内严禁烟火。
  7. 工地人员不准打赤膊、穿拖鞋及服装不整。
  8. 进驻工地人员不得喧哗吵闹,妨碍安宁。
  9. 工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禁止饮用酒精性饮料及禁止赌博行为。
  10. 不得擅自携带眷属进入工地。
  11. 除本工程工作范围,未经许可不得在工区其它地点作业。
  12. 本工程内配置重机械,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作业区域之安全,人员进入重机械操作区也应注意自身安全。
  13. 工区安全人人有责,发现工区有任何不妥状况者,请立即回报现场主管或工务所相关人员。
  14. 工作时,身体发生不适者应立即向主管反应,以免发生意外。
  15. 劳方愿接受资方之监督与检察,并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法及施行细则…等之相关法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