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前危害告知
  1. 勞工進入工地應戴安全帽。
  2. 非本工程人員不得進入工地現場,如須進入者得經工務所主管同意。
  3. 材料進場後不得任意攜出工地,未經工務所同意許可攜出者,以竊盜論。
  4. 非相關工作人員,請勿開動電器開關或機器設備,以防止意外發生。
  5. 嚴禁隨意丟棄菸蒂、垃圾、或檳榔渣,並應注意公共衛生。
  6. 工作場所內嚴禁煙火。
  7. 工地人員不准打赤膊、穿拖鞋及服裝不整。
  8. 進駐工地人員不得喧嘩吵鬧,妨礙安寧。
  9. 工地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禁止飲用酒精性飲料及禁止賭博行為。
  10. 不得擅自攜帶眷屬進入工地。
  11. 除本工程工作範圍,未經許可不得在工區其它地點作業。
  12. 本工程內配置重機械,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隨時注意作業區域之安全,人員進入重機械操作區也應注意自身安全。
  13. 工區安全人人有責,發現工區有任何不妥狀況者,請立即回報現場主管或工務所相關人員。
  14. 工作時,身體發生不適者應立即向主管反應,以免發生意外。
  15. 勞方願接受資方之監督與檢察,並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施行細則…等之相關法令規定。